办理机关: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局政务服务中心)备案,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向其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局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行政许可科(以下简称直属分局行政许可科)办理备案。
一、备案信息填报与材料提交
(一)申请人申请网络食品经营备案时,登陆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填报备案信息,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网络食品经营备案信息登记表》1份;
2.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5.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开展食品自营业务的,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通过自建网站进行食品交易的生产经营者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件;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备案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签订的授权委托书1份;
7.备案信息与申请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