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网络文化运营许可证》呢?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网络活动有几类呢?
1、音乐娱乐产品
2、游戏产品
3、美术品、艺术品
4、演出剧目、网络表演
5、动漫(画)产品
6、展览、比赛活动
直播就属于上面所说的第四类。
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啥材料呢?
1、申请书
2、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4、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7、业务发展报告
8、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1、有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组织机构和章程
2、运营游戏需注册资金实缴1000万人民币,非游戏产品则需实缴100万人民币
3、不少于8名计算机本科的业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企业需具备运营所需的设备及工作场所
5、企业需具备完整的业务发展计划及运营管理措施;
6、拟计划开展业务需符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7、拟计划开展游戏产品业务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9号令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8、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所在地文化单位的企业总量、企业结构和企业布局等当地政策规划。
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验资报告
3、公司章程
4、办公场地租赁协议及业主产权证明
5、8名人员身份证及学历证扫描件
6、网站内容中含有拟申请经营产品的内容